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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颁布了《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程序》。

admin2024-04-28外汇34

近日,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《行政复议法》,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了《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》(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,以下简称《复议程序》)。

复议程序共三十六条,修改内容主要包括: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外汇行政机关及其分支机构(以下简称外汇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原则,增加了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”、“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”等原则性条款。二是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渠道,增加第三人对行政复议的参与。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,明确区分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,增加中止、终止行政复议和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行政决定的规定,以及行政复议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的规定,明确听证程序和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要求,强化外汇局对行政复议的监督。四是明确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,加大行政调解和行政和解力度。

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(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)

来源:澎湃财经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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